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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作者:陳重嘉  | 發表時間:2010/08/20 | 推薦數:149 | 回應數:53 
這幾天的新聞中,傳出多支美國職棒大聯盟球隊同時看上高苑工商的林子偉選手,雖然他現年才16歲,但已有球隊願意開出高額簽約金簽下他,甚至還有人向媒體報料,紐約洋基謠傳已開出40萬元(台幣近1300萬)等級的合約給林家。

但同時也因為林子偉尚未完成高中學業,暑假完才要升高二,雖然已符合美國聯棒大聯盟對自由球員簽約的年齡下限,卻和台灣棒協與學生聯盟對高中球員畢業前不得與職業球團簽約的規定相抵觸,讓林子偉究竟是否和美職球團簽下合約這件事,變成不能說的祕密。

其實要求選手完成高中學業後再出國發展,本身並不是一項有重大錯誤或誤人子弟的政策,北美的棒球選手也多是在高中後才加入職業。但問題是,在台灣這個畸形的環境裡,有才能的選手在台灣高中球界待得越久,往往未來的成就越低,如果郭泓志沒在南英被濫用,鄭錡鴻如果高一就早早赴美,也許他們兩人的發展和際遇會和現在大不相同。

在美國,球探看到一個高一生有著極佳的條件,或許當下就值40萬身價,沒有意外的話可以期待他隨著經驗和體型的成長,到了高中離校時有機會成為選秀會上的熱門新秀,可能需要第一輪等級的簽約金才有機會簽下他;在台灣呢?你高一看到一個新秀投手球速直上145 km/hr,是個有著40萬身價的黃金手臂,到了高三再回來看,可能只剩下130 km/hr了,回報球團後願不願意開個5萬當買個樂透都還是問題。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支持林子偉或其他高中選手能早點出國發展就早點出去,不就是因為台灣高中球隊為了爭取補助和選拔代表資格,長年下來濫用隊上王牌的惡習所造成的嗎?

況且,若希望學生至少在台灣把高中學業完成的目的在於希望他們能受到完整必需的基礎教育的話,這點台灣或許也未必合格吧?這些球員在台灣時真的有好好唸書嗎?我有位朋友說了讓我覺得十分中肯的話:「念高中有念到書,教練不會弄壞球員,那OK啊,但實際上又沒唸書又有操壞的風險,你一輩子有幾次機會拿上千萬?」,我想這段話就為這件事下了非常好的註解。

而且40萬美金的簽約金並不是個小數目,如果林子偉有把握等到高中唸完好足以開價更高的簽約金,所以不打算現在便宜賤賣自己赴美,那倒沒關係。但如果今天是棒協或學校等把他擋下來,二年後他拿不到40萬美金的話,是那些人要負責賠償他呢?像林子偉這樣的選手,未來以棒球做為謀生工具應該是確定的了,林子偉的家境並不是很好,他如果決定高中休學不唸了,在自己身價最好的時候投入職場,旁人也不能多說什麼。

說得誇張點,40萬美金的簽約金,就算扣掉經紀人抽成和一些其他費用,當作一千萬台幣來算好了,現在出社會領22k的新鮮人要做多久才拿得到?

況且之前也曾有林羿豪和李昱鴻國中畢業就被日本讀賣巨人簽下赴日,當時卻不見相關人士氣急敗壞地跳出來反對?為何國中畢業可以去,唸了高一就不行?台灣高中莫非是牢門之類的東西嗎?進了期限未滿是不准離開的?

當然,如果林子偉希望留校來幫助球隊打出好成績,幫助隊友拿到推薦資格,或是報答教練的照顧,也覺得可以在高苑繼續進步的話,那其實留下也未必是錯誤的決定。本文一開始就提到,對於高中畢業後才能簽約這項規定,它未必是錯誤的,也許也能防止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輕球員被騙,或是賤賣出國卻沒有得到良好的照顧等,但最大的前提真的是要把高中球界的亂象徹底改善,讓高中生涯是一個良好循序漸進的成長,而非是消耗式的損耗。做得到這些,我們再來談是否要設下進入職業的限制。

如果林子偉顧慮棒協揚言封殺的威脅,那其實他真的不用擔心,因為台灣棒球界的說話從來都不用算數的,認真的話你就輸了。郭泓志之前被打成黑五類,永不錄用,現在在大聯盟功成名就了還不是要跪著求他回來?只要林子偉能在大聯盟占有一席之地,到時候棒協祕書長還是會若無其事地說:「徵召林子偉,不是為了他來打那12個打席,而是希望這種超級球員來提振台灣隊士氣、擔任球隊領導重心。」有實力,說話自然大聲,這是千古不變的至理。

無論林子偉最終的決定如何,真的希望棒界人士好好想想,為什麼大家會希望有潛力的球員越早離開台灣越好?為什麼許多國外球團對年紀越大的高中生所給的評價卻是越來越低?不能把這問題的根本原因解決,談對高中球員的簽約設限只是抓不到重點的無意義做為而已。
資料來源: http://tw.sports.yahoo.com/cpbl/blog/cpbl_chen/1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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